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托运。乘坐从我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及地区(港澳台)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且必须能盛放在一个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建议规格20厘米×20厘米)、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
2、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荣器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g(ml)。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有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