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在《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应按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和交费方式交清电费,不得拖延或拒交电费。”各地的规定不尽一致。
具体应该在供用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注明,对于居民用户,一般是不专门签订合同的,在当初你提交用电申请时,申请书的背面会有一个用电须知,这就相当于合同了,你可以去你当初办理用电申请的营业厅找一下看看,看里面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你当初没有仔细看,但当你签字后就视同你是同意了里面的条款的,这在各大企业(电信、保险等)都是一样的。
2024-07-0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