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随机”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
“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即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2024-06-2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