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就业登记,网上信息录入。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录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登记,完成登记后与次日起1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就业服务机构确认:
1、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登记表3份
2、加盖公章的就业登记花名册3份
3、劳动合同
4、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30日内用工转移的需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招用本市城镇人员需要提供失业证,大学生携带报到证。
2024-08-28 0